索 引 号: | 6107000041/2025-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信访局 | 来 源: | 陕西省信访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11:39 | |
内容概述: |
【前言】
自即日起,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同步开设“信访指南”专栏,通过问答的形式,分享群众信访注意事项以及信访部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复查复核等方面工作的规则、办法,方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信访指南〔2025〕—1
信访局是干什么的?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