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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同心协力 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洋县推行“加减乘除”工作法提升信访质量
2020-10-26 11:45
来源: 洋县信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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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全面推行“加减乘除”工作法,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攻坚战,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在掌握社情民意上做“加法”。洋县坚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在抓早抓小抓苗头上下功夫,不断拓展延伸排查触角,采取定期拉网式全面排查与日常工作中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掌握各类不稳定苗头隐患,做到信息全掌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积极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将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长、平安建设网格员、村(社区)工作者、扶贫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等力量纳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每月定时对村(社区)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矛盾纠纷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推行村(社区)小组长、平安建设网格员“预诊”, 村(社区)坐班人员“接诊”,村(社区)调委会“会诊”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模式。对突出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对村级层面能够化解的标注“绿色”标识,村级层面无法化解的标注“黄色”标识,上报镇综治信访中心,确保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问题层层跟进、不脱管、及时解决。

注重在信访存量上做“减法”。洋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充分发挥镇办在信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镇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初信初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累积、矛盾上行,防止“信转访”和越级上访、非访。

镇(办)党委书记或政法委员定期组织召开由镇(办)司法、信访、综治中心、基层政法单位负责人及村(社区)支部(党委)书记、调解主任参加的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分析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各村(社区)上报的“黄色”信访矛盾纠纷,组织镇村干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法和措施,明确包案领导、工作专班、化解时限,及时调处化解。每月30日前,各镇(办)将本月排查收集的信访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对镇级不能化解的标注“红色”标识,通过综治视联网平台上报县综治中心,同时报送县信访局。

注重在信访矛盾纠纷分类处置上做“乘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部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行成工作合力,提高处置效率,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及时解决。

县上坚持每月30日由相关县级领导及县综治中心、司法局、信访局负责人联合组织召开由各镇(办)党委书记或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参加的全县镇(办)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对各镇(办)上报的“红色”信访矛盾纠纷进行逐案分析、会商研判,按照案件内容和县级部门职责分工,确定责任单位、时限办结。对涉及跨镇办、跨部门的信访矛盾纠纷,由主责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县信访局以周《信访动态》、月《通报》的形式向全县通报“红色”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群团及其他列为县级信访矛盾纠纷的二类部门,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原则,每月向县信访局、县综治中心报送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  注重在夯实重大信访矛盾纠纷工作责任上做“除法”。坚持把重大信访矛盾纠纷作为“被除数”,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除数”,充分发挥县信联办、县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同时在工作考核中引入“除法”,确保疑难信访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到位,不出“余数”,不留尾巴。

对各镇(办)、部门上报的疑难信访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逐案及时分析研判,按照分工确定县级包抓领导,落实化解责任;对特别重大,可能引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的信访问题及矛盾纠纷,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包抓,成立专班实施化解稳控。县信联办、县综治中心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作用,确保疑难信访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限期办结,息诉罢访。(洋县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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