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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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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5日 00:00
内容概述:

汉中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和省信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汉中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建议。

3、督促检查中、省、市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县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办上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中省信访机构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汉中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来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5、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中、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机关和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总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汉中市信访局属于汉中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正处级,行政编制18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综合指导科、督查室、投诉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 ,我市信访工作完成了中、省、市下达的信访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重要时期汉中社会的协调稳定,定期研判信访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督促落实好中、省、市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三跨三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扭住“两个关键”(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突出“四个重点”(领导干部接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强“一个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在省对市信访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预算。

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中市信访局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9人、机关工勤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629.88万元,2017年度收入690.14万元,比上年减少60.26万元,减少了8.7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2)本年度支出639.99万元,2017年度支出655.53万元,及比上年减少15.54万元,减少了2.3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62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19万元,其他收入9.68万元。

 

 

 

3.本年度支出6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37万元,项目支出11.6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0.19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2.33万元,比上年减少52.14万元,减少7.7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55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6.98万元,减少4.1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55元,较上年(减少)26.98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55万元,行政运行6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308616.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2.33万元,公用经费36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局机关日常运行费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任务、我市驻京信访劝返工作组、驻省信访劝返工作组、应急资金、接访中心运行费用的支出,其中,2018年,局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82.3万元,省两会、省党代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任务费用支出150.1万元,驻京信访劝返工作组工作费用支出49.8万元,驻省信访劝返工作组工资费用支出23.4万元,应急资金支出28.5万元,接访中心运行费用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11.62万元(采购了部分办公设备)。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52.33万元,较上年增加21.99万元,增长9.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364.6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日常运行费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任务、我市驻京信访劝返工作组、驻省信访劝返工作组、应急资金、接访中心运行费用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5.5万元,下降11.09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国家层面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任务较去年减少,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30.01万元,较2017年度支出减少了1.04万元,2018年度预算支出减少1.04万元,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2018年度预算均减少3.1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了公务接待及车辆运行的管理。其中1、公务接待费(含处理信访问题中发生的餐费18.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92375人次,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0.08万元,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局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22018年度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与2017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2018年度我局均未购置公务用车。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辆为租赁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行费用支出13.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减少0.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车辆管理。3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0.1万元,较上年减少1.04万元,下降3.15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了公务接待及车辆运行的管理。较年初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3.15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了公务接待及车辆运行的管理

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 0人次,支出 0万元,较上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我局2017年度、2018年度均没有出国(境)方面的相关安排。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 2018年度没有出国(境)方面的相关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0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辆,支出 0 万元, 2018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其中一辆为租赁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3.02 万元,较上年减少0.96 万元,下降6.87 %,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车辆管理;较年初预算增减少0.96 万元,下降6.87  %,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69 批次 2375 人次,共计 18.99 万元,较上年减少 0.08 万元,下降 0.42 %,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较年初预算减少0.08 万元,下降 0.42%,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9.93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0.98万元,减少8.98%,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了培训工作的管理。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49.98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0.93万元,减少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压缩了会议次数及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 ,我市信访工作完成了中、省、市下达的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保证了重要时期汉中社会的协调稳定,定期研判信访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督促落实好中、省、市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三跨三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扭住“两个关键”(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突出“四个重点”(领导干部接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强“一个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在省对市信访工作考核中取得全省优秀成绩。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支出11.6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机关运行费用支出6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308616.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52.33万元,公用经费364.6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日常运行费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任务、我市驻京信访劝返工作组、驻省信访劝返工作组、应急资金、接访中心运行费用的支出),项目支出11.62万元。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费用支出650.53万元减少21.98万元,减少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租赁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018年度购置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8部门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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